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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的哲学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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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房地产的哲学思维

    房地产在中国市场化已经有十数年的程历,在不长的历史中见证和推动中国城市的变迁与发展,但同时也在历史中经历了跌宕和起伏。这种发展和变迁,跌宕与起伏一遍遍的在向社会传出“房地产是什么”、“什么是房地产的规律和方向”、“房地产真的是一个短时期道具吗”等令人发醒的声音。如是在其他行业,这似乎真的是一种笑话了。
    在一个市场化的社会里,只要房地产还是市场化的产物,它的“市场性”还是第一性的,但是低层社会中的“衣、食、住、行”的“住”呢?是需要一种纯粹的商业行为来实现吗?在中国传统社会里就有“大庇天下寒士俱欢颜”呐喊,由此“市场性”便同“社会性”构成了一对矛盾的统一体,依次类推这两个方面的主体—开发商和需房者就是矛盾构成的主要成分了。诚然,解决矛盾的过程也是事物发展的过程,但也有事物会在矛盾的斗争中被消化掉。调整—巩固—提高的调子无疑是高的,但真正得到有效的进行便需要智慧了。
    中国改革开放近三十年的时间,国家和社会都有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在这种社会变革的时期,人和事在浮躁中进行着自己的生命,诚如小平同志所言“摸着石头过河”。但是发展的方向不能变的,否则就没有了国家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了,房地产业亦是如此。众所周知在马克思主义经典哲学思想里主要矛盾是决定着事物的发展方向,同时矛盾的主要方面是决定事物的本质的,是其发展的主流。在当下纷乱的房地产市场我们看到了什么呢?是一幕幕开发商、购房群体和政府演绎的活生生的“浮世绘”,一边是开发商和购房者互相对骂着,另一边市场的裁判—政府在高价吆喝着卖地……在如此状态下谁也不会考虑什么劳什子“本质”、“主流”、“方向”之类的东西,至于房地产的产业化发展更是一句空话。接下来便是非理性的调控了,头疼医头,脚疼医脚而已,但皆美其名曰:为了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
    有人说改革开放也是某种意义上的“洋为中用”,我们习惯的称之为“结合中国国情”,国外的房地产特别是发达国家房地产或许更多的有我们可以借鉴的成分。人们的居住矛盾而言,依靠政府公共关系的职能和智慧进行有效的解决众多的无房居住人群;方向而言,关注整个产业的产业化进程,而不是如此之慢;经济发展而言,调动开发商更多的进行就业、节能、材料、工艺等方面促进和变革。我们都在说封建主义在中国流毒很深,而我们又不愿意放掉封建主义的思想,总是在自我陶醉和欺骗中获得勉强的自足。不解决主要矛盾,看不到事物的本质,忽视了主流和方向,房地产业会遭遇真正的冬天,而这个冬天恰恰是我们自己带来的。

    冬天来了,春天还会远吗?但愿不是冰河世纪,希望我们用更多的智慧健康这个产业,使其有真正的生存和发展。如此,诚为社会之幸,国家之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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